个熟悉的人。她不由想,这是第二次和永新在沅里镇碰到他,却不像上次那样懒散的雍容,如今却汗流浃背,狼狈不堪。
金启武个子本就不壮实,身上扛着两麻布袋的重物,压得他连头都抬不起,只能低着头,慢慢向前走去,走上一步,两腿就要颤抖几分,身子也会晃上一晃,连旁边路过的人都是小心避开,就怕他摔倒连累到。
这时的他和之前的他,简直判若两人。
第五十二章 糖葫芦
金启武在码头上混了十多天,将时日都熬在了这里,却换不回来一点的回报。
起先,他还每天来回都花上四文坐马车,一天两天还好说,可慢慢的,他也没那个老脸每日出门找老娘要钱。
下定决心,每日早起步行入镇,来回两三个时辰,夜晚赶到家,金启武拖下鞋袜都要小心翼翼,生怕蹭破脚底磨出的血泡。为了害怕孩子娘的担心,连泡个热水脚都不敢。
也许就是个贱底子,先前走的抬不起脚,不过几天时间,从村子到镇上,也不过就是多踹了几口气,腿上虽然有些微麻却没有疼痛,显然是已经适应。
前日,码头上经过的船只暴涨,每日卸货装货不少,人手不够,临时招短工。金启武也没多想,上前就报了名。
虽然是累的很,可扛上十袋就有一文的工钱,比起长工多上不少。
第一日,金启武弄得腰酸背痛也不过就赚了九文钱,昨天倒好一些,兜里多了十五文。也不知道是不是累恨了,金启武今日早晨差点没起来,背上火辣辣的疼痛,连动上一分就像是扯裂般的疼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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