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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戎城,原本只是个军事要塞,太平日子过了一些年头,渐渐有百姓依附过来,附近的吐蕃贵族头人也渐渐搬进了城中,重兵屯驻的地方,总比自己修的土楼看着坚固一些。
权策换上吐蕃人崇尚的白色衣服,涂黑了脸颊,混进了安戎城,抬起眼睛,四下看着这座不大的城池。
盘算一下他的剑南道之行,颇是有趣,打着查刺杀案的旗号而来,甫入剑阁,便招来了另一场刺杀,却也因此,杠上了剑南道各州刺史,办起了走私窝案,走私案的起点和终点,就是眼下这座城。
穿梭在安戎城的大街上,权策心潮起伏,这里是大唐故地,如今满城膻腥,如能在此地收拢羌人实心,压制吐蕃野心,给剑南道百万生民松一口气,也不枉走这一遭。
“总听人说,你的身子值上千两黄金,却到这里头来冒险,你所说的奇袭这座城,莫不是就靠这小猫三两只?”拓跋司余,党项羌的土王,也穿着吐蕃人的白色袍子,他倒是不用抹黑泥,脸本就黑,跟权策并排行走,斜眼看着他,颇有些不屑,他与权策达成了合作共识,却并不放心,肩上的使命感让他决定跟紧权策,一有风吹草动,便下手将这皇帝佬儿的孙子逮住,要不是他帮忙,权策一行人要混进城,还要多费许多手脚。
权策呵呵而笑,千金之体这么解释,虽难听,却也恰当,“自然不是,我们进城来,是个后手,如果赞婆不肯率军外出,便只好制造内乱,给我的将士制造破城机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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