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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高务实看来,这次为了军工私营而在开平三大厂搞的股权分配案,本身就不是一次寻常意义上的商业股权分配,它具有很强烈的时代特征——官商结合,或者直白一点,官商勾结。当然,如果他把自己也当做官僚集团一员的话,则似乎更应该称之为权贵资本联手。
要说明这个问题,这就得先把这次股权分配的大致情况捋一捋。
首先要说明的是,三大厂里面的京华开平钢铁厂的股权,高务实一点也没有分出去,他自己独掌了,用后世的话来说叫做绝对控股,而且“绝对”到了百分之百的地步——当然为了不触犯大明律,这些股份全部挂在了高小壮的名下,至于说高小壮连他这个人都是高务实的私产……反正大明律不管这个。
高务实分出去的股份,全部出自于开平煤矿和迁西铁矿这两家,其中开平煤矿分出去35%的股权,迁西铁矿分出去40%的股权,高务实所剩下的股份仍然能够绝对控股——再说这年头其实没有控股一说,按照此时的一般理解,但凡“京华”冠名的产业,反正都是高务实说了算,法律漏洞之大可谓四面灌风。
这次股权分配,如果单纯按照高务实发给他们看的账面投资总额来算,很多参股人实际上都占了大便宜。
像早已和高务实有着良好合作关系的京中勋贵们,大多的投资额都是溢价计算,譬如成国公府直接投资了两万两,高务实给他们家按照参股四万两入了帐,这种1:2的比例是国公级的统一待遇;与之相对应的,侯爷们的待遇就稍微差一点,比例大概是1:1.8;伯爵则再次,比例为1:1.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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