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y过敏季节
郝春水出生的时候,他那个不着调的爸爸正在看温瑞安的。
“赫连春水真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。”爸爸啧啧地摇着头:“郝春水第二好听。”
多年以后他问妈妈,假若时光倒流,还会不会选爸爸做老公?此时爸爸已经去世,妈妈也已再婚,她抬头看了看天,发了好一阵子的呆。
“会。”
“怎么可能,爸爸就是个流氓啊。”
“世界上最好看的流氓。”妈妈恍惚地笑着,摸摸他的脸:“可惜你没有他一半好看。”
“好看能顶个屁用。”春水自己抽了半包烟,剩下的半包插在爸爸的坟头燃了。他高中毕业后在小城的政府招待所里干了三年,只攒下三千块钱,老实厚道的继父不放心,又偷偷塞给他两千。
“春水啊,选不上就赶紧回来,全当去旅游了。”继父是个高大健壮的卡车司机,春水觉得他比自己印象中白皙清秀的父亲要可亲多了。
“别担心,选不上我就在那找点活儿干,毕竟是大城市,机会肯定比这多。”春水搂了一下继父的肩膀,他比妈妈小了五岁,有时候春水觉得他也是妈妈的一个孩子。
说出来有点可笑,春水这次去X市,是去参加海选。这场选秀的名字后来他忘记了,只记得自己在火车站的厕所里被人偷了背包,于是钱,身份证,手机,换洗衣服,统统没了,只给他剩下了一把吉他。
坐在火车站前的台阶上想了好久,春水还是一筹莫展。举目无亲的城市,身无分文,还没有证件,应该算是一个盲流了。这样想着,春水不知愁的笑了。起来拍拍身上的土,背好吉他,他开始在X市的大街小巷闲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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