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棉袄,里面全是羊羔毛,很暖和,小时候我就穿过,不过那时候这件衣服太大了,现在大小刚好合适。然后坐车到城西和朱玉兔回合,我们俩约好了去公园爬山。
那天我们两个都神清气爽,带着面包零食水壶,几千级台阶我们勇往直前,身边的人和我们的速度相比只退不进,爬到山顶的小亭子时,两个人都汗流浃背。
朱玉兔看了一下手表说,杨,真稀奇,比平时快了半个小时有余。
我摊在石凳上点头:“过几天就要走了,我一想到要和你分开,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力气。”
朱玉兔大口喘气附和道:“我也是,一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,脚步就越来轻松。”
很好,我说,整个人趴在石桌上,伸出双手向她伸过去,我们之间看似有实则无的友情,你已经掌握到要点了。
朱玉兔也伸出双手,和我进紧紧相握。
我说,相濡以沫。
她说,不如相忘于江湖。
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水晶挂件系在我的书包拉链上,外形是个黄色透明的小鞋子。
我满眼感动,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,谢谢你玉兔。朱玉兔说别多想这个意思是让你有多远滚多远。
山林寂静,两个神经病一起惊悚地笑起来。
下山的时候公交已经没有了,天色发黑,我们两个干脆多走了几里地。
天气很冷,我穿了很厚的棉衣,提了水壶背了包,加上走了一天的路,整个人都跟刚出笼的窝窝头似得冒着热气,一点也不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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