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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山腰上,沈清宁和宋景天两人正守着兔子洞。
沈清宁有些怀疑,“这样能行吗?”
宋景天擦擦头上的汗,“行的,我试过许多回。这兔子一般都不只有一个洞口,你看这地上的脚印和粪便。”
仔细看了半天的沈清宁,“没看明白。”
“这些明显的脚印是这两天的,浅色的粪便是之前的,黑色的粪便是最近的。
我们烧火的那处洞口也是一样的情况,就说明这两处都有兔子出没。
粪便多而黑那是有成群的兔子在这活动过。那边烟大了兔子自会从这洞里跑出来。”
沈清宁佩服的点点头,没想到少年懂得还挺多的。
就是没啥防御之心,这一会的功夫她就知道背弓少年叫宋景天,是和他娘来吉平县城探亲的,他一时闲来无事才会偷偷跑出来打猎。
听说沈清宁一岁的小妹每日都是吃稀得很的菜粥,居然就提议帮她一起抓兔子了。
想想家中白嫩有肉的沈清妙,沈清宁心中有些惭愧欺骗了宋景天的同情心。
“叽!叽叽!”
听到声音的宋景天大喜,“来了,小心。”
“恩!”吃肉心切的沈清宁举起削尖的木棍。
咻!
一只肥大的灰色兔子从洞口出蹿了出来,沈清宁手起棍落戳住了它。
“抓住了!”
两人才开始高兴,就听到山坡上传来的声音,“哼~哼~”
沈清宁的棍子上还挑着那只兔子,她指指山坡上的黑血物体,“那是野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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