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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王毅向沙特国王穆罕默德说道:
“前者更偏口语化一点,如果你们在这座大厦上做招牌的话,还是用后者。”
说完这些,王毅有种表达上的无力感。
虽然他已经尽可能的考虑到那国际文化中东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结合,但是这样的英文翻译还是无法完美的表达出华语“凌霄金尊”的意思。
这就是文化的差异。
在外国人的文化背景和他们的语言逻辑里,他们是永远不可能100%理解凌霄金尊的意思的。
别的不说,就光是凌霄这两个字,翻译成其他任何一种语言都会觉得差点意思。
但也只能这样了。
穆罕默德听了王毅的命名,却还是很兴奋:“很贴切,而且很有创意,就叫高耸的圣餐杯吧。”
随后穆罕默德让人拿出了笔墨纸砚,让王毅为这座大厦题字。
王毅并没有随身携带自己的斗笔。
只能试着用手拿了拿这支崭新的斗笔。
微微皱了皱眉。
一支还没有用过的毛笔和一只用了一段时间的毛笔,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因为墨汁里都有胶,这样可以使墨汁更好地附着在纸上。
而毛笔在蘸墨书写的时间长了之后,里面自然会有胶附着在笔毛上。
久而久之,毛就会变得稍硬,书写起来更具弹性。
塑造笔划时会更具力量感。
相反,新毛笔书写时因为太软,如果功力不到家的话,写出来的字会偏软一点。
缺少了力量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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