暗声骂,“呸!什么玩意儿,阉狗!”言语之间,为齿。
他旁边的人缩了缩脖子,低斥:“你命要了?”语罢,众人这才鸟兽作散。
马儿拉着小轿,往季府驶去。
季岚熙懒懒靠在垫上,翻动手里的书卷,似看非看,月明见她像乏了,在酸木匣子里取串水灵灵的萄,捡了个送到她唇边,“这老爷昨个儿夜里刚从命人送来的,小姐尝尝。”
季岚熙把话本放到边,就着手指吃了颗,甜蜜微酸的觉在尖绽开,在古代的萄可像现代那么甜,郑的萄主要用来酿酒,直接吃怕要酸死个人。
这样的萄,必然禁贡品了。
季岚熙其实并土生土的郑人,而穿越到了本名叫《铅华尽》的小说之,实际上这个 人物在原文只个女,而且个从头到尾都在小BOSS给女主送分的女。
女主沈婉若原本个平民百姓家的女儿,由于姿容秀美,被狠心的兄嫂当成扬州瘦马献给当的巡抚,巡抚又把她送给了南巡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季盛。
夜,沈婉若在房哭诉自己的身世,她的容貌与季盛的养女季岚熙有分相似,知怎么的就说动了这位东厂的煞神,把自己收为义女。
成为义女之后,沈婉若侍奉义父尽职尽孝,贤名在盛京远扬。而季岚熙则刁蛮任性,对这个妹妹动辄打骂,沈婉若在孤苦无依的况偶然遇到肃王赵衍,两人私相授,但季盛却把季岚熙嫁给赵衍,而把沈婉若嫁给了瑞亲王侧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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